市场监管局专项抽检粽子518批次全部合格
发布时间:2018-06-15 浏览次数:1698 分享:
近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项抽检粽子518批次。被抽检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,未检出不合格样品。
一、本次检验项目
1)抽检依据:
抽检依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—2014)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—2012,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)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〔GB 2762—2017,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(含)之后〕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—2013)、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》(GB 19295—2011)、《粽子》 (SB/T 10377—2004)、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(第五批)》(整顿办函〔2011〕1号)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2)检验项目
糕点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,仅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检测)、铅(以Pb计)、苏丹红Ⅰ、苏丹红Ⅱ、苏丹红Ⅲ、苏丹红Ⅳ(仅适用含蛋黄的食品)、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、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、糖精钠(以糖精计)、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、安赛蜜、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限预包装食品检测)、沙门氏菌(限预包装食品检测)、霉菌、商业无菌(限真空包装类粽子检测)。
二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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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贮存和食用粽子时,要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粽子,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仔细观察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;检查包装是否完整,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,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;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。
二、不要过多购买散装粽子,最好是现吃现买,以免购买粽子后长期存放导致粽子变质;购买的粽子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进行保存,最好是生熟粽子分开贮存,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。
三、食用粽子时,要按照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,食用前应洗净双手;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,要彻底加热;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,不要食用馅料已经发酸、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;